水蒸氣蒸餾儀的注意事項
①水蒸汽發(fā)生器上的安全管(平衡管)不宜太短,其下端應接近器底,盛水量為其容量的1/2,最多不超過2/3,常在發(fā)生器
中加進沸石起防暴沸作用。
②混合物的體積不超過蒸餾燒瓶容量的1/3,導入蒸汽玻璃管下端伸到接近瓶底。
③蒸餾前將T形管上的止水夾打開,當T形管的支管有水蒸汽沖出時,通冷凝水,開始通水蒸汽,進行蒸餾。
④在蒸餾過程中,要經常檢查安全管中的水位是否正合,如發(fā)現(xiàn)其突然升高,意味著有堵塞現(xiàn)象,應立即打開止水夾,移
去熱源,使水蒸汽發(fā)生器與大氣相通,避免發(fā)生事故(如倒吸),待故障排除后再行蒸餾。
⑤如發(fā)現(xiàn)T形管支管處水積聚過多,超過支管部分,也應打開止水夾,將水放掉,否則將影響水蒸汽通過。
⑥應盡量縮短水蒸汽發(fā)生器與蒸餾燒瓶之間的距離,以減少水汽的冷凝。
⑦為使水蒸汽不致在燒瓶中冷凝過多而增加混合物的體積。在通水蒸汽時,可在燒瓶下用小火加熱。
⑧隨水蒸汽揮發(fā)餾出的物質熔點較高,在冷凝管中易凝成固體堵塞冷凝管,調小冷凝水或停止通冷凝水,還可以考慮改用
空氣冷凝管。
⑨當餾出液澄清透明,不含有油珠狀的有機物時,即可停止蒸餾,這時也應首先打開夾子,然后移去熱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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